1.照顧服務主要為透過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中心、家庭托顧等服
務,提供身體與日常照顧服務
2.專業服務則是由專業醫事及社工人員如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
師、語言治療師、護理師、營養師、心理師等,針對自我功能提
升、飲食、護理、困擾行為等提供個案及照顧者專業指導
提供就醫及復健交通接送服務
有輔具或是居家環境需要裝設扶手、移除門檻等改善工程,都可以申請
家中主要照顧者若需要休息,可以申請喘息服務,讓長輩到日間照顧中心、巷弄長照站、住宿式機構,或是請照顧服務員到府協助照顧
長照等級(CMS)第二級(含)以上,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> 65歲以上老人
> 領有身障證明(手冊)者
> 55-64歲原住民
> 50歲以上失智症者
以上長照服務不會因為家庭經濟狀況打折,只有自付額度的差別
。依長照需要者之個人額度、照顧問題清單及照顧組合表,與個案或其家庭照顧者討論後,擬定照顧服務計畫。
。提供個案或其家庭照顧者足夠資訊,使其瞭解居住地鄰 近地區可選擇的長照服務單位,以民眾意願及獲得服務的 即時性為優先原則,與民眾討論服務計畫內容,尊重其意 願,確認足夠的服務選擇權,並轉介予B單位提供長照服務。
。長照需要者或其家庭照顧者有其他非長照之需求時,協助連結或轉介其他資源。
。追蹤長照需要者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,每月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,且每六個月至少進行一次家訪,重新依長照需要者 需求或長照需要變化調整照顧計畫;A 單位應定期了解個 案失能程度或照顧需求之變化。
。接受長照需求者及其家庭 照顧者有關所連結之長照服務諮詢、申訴,並予以處理。
聯絡電話:03-3660860
E-mail:a0958230877@gmail.con
公務機:095823087
本單位電話:03-3660860
e-mail:family3660860@gmail.com
桃園市政府衛生局:03-3340935
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:03-3322101 分機6414、64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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